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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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序言
一、1991——2000年的主要目标的指导方针
(一)奋斗目标和总体蓝图
(二)基本指导方针
(三)主要任务和重要指标
二、“八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综合经济指标
(一)基本任务
(二)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度
(三)综合经济效益
(四)国民收入的生产和分配
(五)财政和信贷
三、“八五”期间主要经济部门发展的任务和政策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
(二)水利建设
(三)能源工业
(四)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
(五)原材料工业
(六)地质勘查和气象
(七)电子工业
(八)机械制造工业
(九)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
(十)轻纺工业
(十一)建筑业
(十二)商品流通
四、“八五”期间地区经济发展的布局和政策
(一)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五)地区经济协作和联合
(六)城乡规划和建设
(七)国土开发整治和环境保护
五、“八五”期间科学技术、教育发展的任务和政策
(一)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八五”期间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
(一)进出口贸易
(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智力
(三)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区
七、“八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
(二)改革企业体制
(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四)改革价格体制
(五)改革财政税收体制
(六)改革金融体制
(七)改革工资制度
(八)改革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九)改革计划体制和投资体制
(十)加强经济调控体系建设
八、“八五”期间人民生活和消费政策
(一)居民收入和消费结构
(二)控制人口增长
(三)劳动就业和劳动保护
(四)卫生保健事业
九、“八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文化建设
(二)思想建设
(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序言
本世纪最后十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非常关键的时期。今后十年在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正确制定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1991—2000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1991—1995年)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八十年代,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局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对外开放迈出重大步伐,生产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科技、教育和文化等事业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完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
过去的十年,我国圆满地实现了第六个五年计划,接着又胜利完成了第七个五年计划。“七五”期间,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到城市,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推进了各方面改革,改变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格局,促进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总额大幅度增长,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在全国形成了逐步推进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都超过原定五年计划的要求,绝大多数工农业产品产量都有较多增加。五年内,建成投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532个,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354个。能源、重要原材料的生产能力和运输、通信能力都有不同程度增长,现有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多数有所提高。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基础性科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果。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各项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也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城乡人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明显提高,消费内容日趋多样化。所有这些,为九十年代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度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经济发展和改革中都出现过急于求成,一度造成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国民经济的某些方面过于分散,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减弱。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更加全面的贯彻,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思想政治领域出现新的转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成效显著。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农业连续两年丰收,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出口贸易持续增长,经济秩序明显改善,整个国民经济正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经济循环不畅、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差、体制关系不顺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制定,全面估量了国际形势和我国经济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既考虑已经拥有的良好基础和各种有利条件,又估计到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力求使规划和计划实事求是,瞻前顾后,既积极进取,又留有余地。
本纲要把十年规划远景和五年中期安排结合起来,从实现本世纪末战略目标的要求出发来制定“八五”计划。十年规划部分设想的概略一些,除了提出少数重要指标外,着重是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八五”计划部分具体一些,规定的指标多一些,但重点也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任务、政策和改革开放的总体部署上。根据本纲要的要求,各地方、各行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进一步具体化。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安排将在年度计划中制定。在“八五”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对现在规定的指标加以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在“八五”后期,还要制定“九五”计划。
一、1991——2000年的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
(一)奋斗目标和总体蓝图
总的要求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把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使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按照这个目标要求,到2000年,以1990年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1100亿元,10年平均每年增长6%。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1%。其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3.5%;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8%。
——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生活资料更加丰裕,消费结构趋于合理, 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健康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二十一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
——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
以上几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相互促进的,体现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基本方面的客观要求。它既要求经济总量的增长,更注重经济素质和效益的提高;既重视经济建设,又重视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既考虑经济的发展,又考虑社会全面进步。在实际工作中,要把这些要求很好地结合起来,全面加以实现。
按照以上奋斗目标的要求,到200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出现多方面的重大变化: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的位次进一步提前,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将有较大增长;产业结构明显改善,生产门类更加齐全,地区经济布局趋于合理;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将有较大提高,一批行业的主要生产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较先进的水平,若干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国防现代化建设将达到新的水平;人民生活将发生由温饱上升到小康的阶段性变化,人民的健康水平、营养状况、平均寿命和识字率等生活质量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社会主义新的经济体制初步确立,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秩序安定,社会风气更加健康向上。总之,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取得全面发展和进步,社会主义中国将以新的姿态进入又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基本指导方针
——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并在实践中加以具体化、制度化。
——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要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使改革不断深化、开放进一步扩大;同时,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使改革开放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大的推动力。
——坚定不移地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要坚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努力优化经济结构,加速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
——坚定不移地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把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智力更好地同发展我国经济和增强自力更生能力结合起来。发扬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大力克服各个领域中严重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
——坚定不移地贯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坚持不懈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和斗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全面贯彻执行这些方针,是使我国现代化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实现到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三)主要任务和重要指标
今后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国民经济逐步现代化的要求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重点是加强农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改组改造和提高加工工业,把发展电子工业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发展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并逐步走向现代化。
——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大力加强和发展农业,改变农业基础脆弱、后劲不足的局面。农业的发展,要综合安排粮、棉、油、菜、糖、果、肉、禽、蛋、奶、鱼,但重点是粮食和棉花。到2000年,全国粮食产量要求达到5亿吨;棉花产量达到525万吨。同时,进一步发展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继续引导和促进农村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全面振兴农村经济。为此,必须长期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在农业基础建设方面办几件大事:建设一批治理大江大河大湖的水利设施和引水工程;增加农田浇灌面积,同时把现有浇灌面积中的相当一部分建成能够抵御旱涝灾害的稳产高产农田,并积极推广节水浇灌技术;建设一批国家级的重要农产品商品基地;加强农业区域综合开发,改造一批中低产田,有步骤地开垦宜农荒地;加强速生丰产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建设,改造和建设草原,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大力抓好科技、教育兴农,逐步把农业生产体系转移到先进技术基础上来。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
——加强能源、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和水利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积极改组改造和提高加工工业,使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与加工工业长期失调的状况基本得到扭转。要对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实行适度的投资倾斜政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在搞好现有企业填平补齐、挖潜改造的同时,有计划地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大中型电站(包括水电、火电和核电)、煤矿、油田、铁路和公路干线、港口、机场、通信干线、水利等骨干工程,以及冶金、化工项目。到2000年,原煤产量达到14亿吨左右,原油产量有较大增长,发电量达到11000亿千瓦小时左右,钢产量达到8000万吨以上,乙烯产量达到300万吨左右,化肥产量达到1.2亿吨左右(标准肥),铁路货运量达到19亿吨左右。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使之与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相适应。
——加工工业的发展,重点在于立足现有基础,进行联合改组和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行业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更新老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降低物质消耗,增强某些短线,把整个加工工业的素质提高到新水平。到本世纪末,要求机械工业和轻工业的主要产品中40%左右达到或接近国际较先进的水平,各部门需要的大型成套设备和关键产品基本立足国内;纺织工业的总体装备技术达到国际较先进的水平,新产品、新门类大量增加,能够较好地适应国际和国内市场的需要。到2000年,纱产量达到557万吨左右;化学纤维产量260万吨左右。
——把发展电子工业放在突出位置,使之成为促进产业结构和整个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带头产业。要积极运用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新兴产业的成长。从投资分配、技术开发、设备更新、产业政策和组织管理等方面,为电子工业的迅速发展和电子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条件。集中力量开发以大规模集成电路为中心、计算机为主体的投资类产品,加强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传感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努力发展光纤、卫星、微波、程控交换等通信产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以满足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提高的需要。
——积极发展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建筑业的发展,要同房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建筑市场,使之逐步成为重要支柱产业,以适应经济建设和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的需要。同时,相应发展建材工业。进一步重视第三产业,使之继续快于第一、二产业的发展。到2000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现在的四分之一左右提高到三分之一左右。
——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力的增强,适当增加国防经费,提高国防意识,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努力发展国防科学技术,有重点地进行新武器装备的研制,使武器装备的发展适应现代军事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防重点工程建设。继续调整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结构,力争到本世纪末实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目标,提高国民经济军民兼容程度,增强平战转换能力。
2.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兼顾、共同富裕的原则,努力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改变目前地区分割、市场封锁,追求自成体系的不合理现象。经过十年努力,在坚持全国一盘棋和统一市场的前提下,形成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础,以跨省、区、市横向联合为补充,有利于发挥地区特色和广泛开展地区协作的经济体系,以便把全国经济的统一性和地区经济的特殊性很好结合起来,进一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正确处理并协调沿海和内地的关系。继续发挥沿海地区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以及出口创汇产品,将耗能高、运量大工业的建设重点逐步转移到能源充足、资源富集的地区。同时,积极发挥内地的资源优势,在加快资源开发的前提下,适当发展加工工业,并逐步提高加工深度。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加快它们经济的发展,逐步实现共同繁荣和富裕。国家要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使他们的经济和文化有较大发展,促进全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进步。继续贯彻扶贫政策,经过十年努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
3.继续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使我国经济成长逐步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
——坚持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要把发展国民经济作为科学技术工作的主战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统筹规划各个层次的科技工作,合理配置力量,并从体制改革、加强管理和增加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推动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发展。今后十年,要根据我国的实际需要,力争在一些科技领域接近或者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紧紧围绕解决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技术和装备现代化问题,特别是为解决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人口控制、医药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重大课题,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提供科技保证。
——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抓好一大批投入少、效益好、见效快的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积极跟踪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进程,努力在生物工程、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激光、超导、通信等高技术领域取得新的科技成果。继续推进“火炬计划”的实施,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推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并加快向传统产业的扩散和渗透。特别要重视发展和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继续加强基础性研究,增强科技发展后劲。重视发展软科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繁荣和发展。
——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水平。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到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在城镇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基本普及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使农村绝大多数新增劳动力接受程度不同的技术教育和培训,企业新增职工都接受必要的职前教育和岗位培训。在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社会实际需要,合理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结构,大力提高质量。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大学。加强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使其在科学技术水平上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学科的水平。积极发展成人教育。要十分重视扫盲工作,争取到2000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在全社会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在改善知识分子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方面多办一些实事,进一步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相应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和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上,逐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争取今后十年平均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5‰以内。
——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生活逐步达到小康水平。努力增加消费品的生产和供应,逐步调整消费结构,特别是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和改革,明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积极发展文化、体育等事业,丰富人们精神生活。加强医疗保健工作。同时,逐步改善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到2000年,目前已经实现小康的少数地区,将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的多数地区,将普遍实现小康;现在尚未摆脱贫困的少数地区,将在温饱的基础上向小康前进。在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增加必要的投入,努力发展和繁荣各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珍惜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水、森林、草地和各种矿产资源,加强对地质灾害、大气、水域、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公害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防治,抑制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并使一些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5.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争取经过十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要求是:
——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适当发展其他经济成分,形成适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所有制结构。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逐步使绝大多数国营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探索公有制经济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建立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加强市场体系和市场组织的建设,逐步健全在国家指导和管理下的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并建立起对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其他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制度。
——逐步理顺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和健全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经济调控体系。
要围绕以上要求,积极稳妥和协调配套地推进各个方面经济体制的改革。与此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廉政建设。
6.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努力增加出口,并逐步实现由初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向深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转变。同时,按照有利于技术进步、有利于增加出口创汇能力和有利于节约使用外汇的原则,合理安排进口。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并加强消化、吸收和创新,努力发展替代进口产品的生产,促进民族工业的振兴和发展。
——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业,积极发展劳务输出、对外承包工程和国际运输业,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
——进一步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保持合理的外债规模和结构。不断改善投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吸收和引导外商投资,更好地把吸收外商投资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结合起来。
——继续推进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办好经济特区,巩固和发展已开辟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区,认真搞好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和开放。同时,选择一些内陆边境城市和地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促进这些地区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的发展。
7.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继续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九十年代,我国将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实现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从现在起,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各项工作。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正在起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将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这两个地区的稳定和繁荣。要继续积极推进海峡两岸实现“三通”,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欢迎台商来大陆投资,进一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以上提出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是今后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具体实施中,大体分为前五年(“八五”计划时期)和后五年(“九五”计划时期)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工作,有不同的侧重点和要求。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要着眼于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和深化改革,努力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为“九五”时期的发展打好基础。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在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产力布局、提高经济素质和理顺基本经济关系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全面实现到本世纪末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八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综合经济指标
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必须正确处理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八五”头一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要继续进行治理整顿,在治理整顿中求发展;在转入正常发展以后,还要继续完成治理整顿遗留下来的某些任务。在整个“八五”期间,都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现实条件的可能,在确保经济与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深化改革,使改革更好地促进治理整顿和经济发展。
(一)基本任务
1.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前提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的适度增长。
2.突出抓好经济结构调整,使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相适应;使农业与工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与加工工业比例失调的状况有所扭转;使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逐步得到改善;使地区经济结构趋同化的倾向得到抑制。
3.立足现有基础,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地、有重点地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要选择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一批重点产品,作为技术改造的主体和突破口,努力使这些企业和产品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此同时,要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加强重点建设,增强国民经济发展的后续力量。
4.在努力发展生产,全面厉行节约,大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办法和步骤,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并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减少财政补贴,逐步改善财政收支不平衡状况。同时,保持合理的信贷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货币发行。
5.进一步推动科技、教育事业发展,并使之更好地为调整结构、提高经济素质和效益服务。
6.更有效地开展对外贸易,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智力,巩固和发展对外开放的格局,把扩大对外开放同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结合起来。
7.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健全企业合理的经营机制为中心,协调配套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物资、商业、外贸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8.努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妥善安排劳动就业。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继续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加强国防建设,提高防御能力。
(二)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度
按1990年价格计算,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3250亿元,比1990年增长33.6%,平均每年增长6%。农业总产值达到8780亿元,比1990年增长18.9%,平均每年增长3.5%。工业总产值达到32700亿元,比1990年增长37.1%,平均每年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995年比1990年增长53.9%,平均每年增长9%。
(三)综合经济效益
所有行业都要大力改进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到1995年,主要行业中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要由现在的30%左右提高到50%左右。每万元国民生产总值消耗的能源,要由1990年的9.3吨标准煤下降到1995年的8.5吨,平均每年的节能率为2.2%。大中型企业主导产品的能源、原材料单耗,要达到国际同行业八十年代初的平均先进水平。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提高3.5%。“八五”期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要比“七五”有所提高。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要由1990年的127天缩短到1995年的95天。
(四)国民收入的生产和分配
1995年国民收入生产额达到18250亿元,比1990年的14300亿元增长27.6%,平均每年增长5%。五年合计,国民收入使用额为81050亿元。五年内,不包括物价上涨因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合计为260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5.7%。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为170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5.5%。在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中,基本建设投资为84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1%;技术改造投资55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9.8%。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分配中,按照调整产业结构的要求,优先安排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的建设。技术改造的投资,重点用于节约能源、原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品种,扩大出口创汇和替代进口产品,以及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重点抓好一批骨干企业的改造和上海、天津、沈阳、武汉、重庆、哈尔滨等老工业城市的改造。
五年内,全国居民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3%。
(五)财政和信贷
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合理压缩财政支出。在提高经济效益、适当增加税收、减少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力争国内财政收入五年平均每年递增6.1%;国内财政支出,五年平均每年递增5.7%,重点增加农业、教育、科学、国防和国家重点建设等方面的开支。五年累计,收支相抵还存在差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这是我们的努力目标。由于近两年国家财政赤字比较大,“八五”又面临偿还债务的高峰,而有些开支又必须适当增加,因此,在编制和执行年度计划中,一定要努力增产增收、节约开支,把财政收支差额缩小到最低限度。
继续控制信贷总规模,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五年内,贷款总规模平均每年增长12%。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平均每年增长11.7%;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平均每年增长15.3%。
三、“八五”期间主要经济部门发展的任务和政策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
进一步加强农业,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是“八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实行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抓好科技、教育兴农,大力推广效益显著的农业科技成果。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努力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积极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实行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购销体制和价格政策,以调动商品粮主产区和粮农种粮的积极性。
种植业。保证粮食、棉花稳定增长,同时努力增产其他各种农产品。“八五”期间,主要农作物的产量指标如下:粮食,按五年两丰两欠一平考虑,年均产量达到4.47亿吨(其中1995年为4.55亿吨),同“七五”期间年均产量相比,平均每年增加820万吨;棉花,年均产量464万吨(其中1995年为475万吨),比“七五”期间平均每年增加12万吨;油料,年均产量1726万吨(其中1995年为1800万吨),比“七五”期间平均每年增加56万吨;糖料,年均产量7372万吨(其中1995年为7500万吨),比“七五”期间平均每年增加250万吨。五年内,除继续巩固和完善已有的商品生产基地外,重点在一些增产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设一批国家级的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继续加强农垦系统国营农场建设。努力增加化肥、农膜、农药、农用机械等的供应量,并合理控制它们的价格水平。大面积推广增产效果显著的适用技术。1995年,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的种植面积分别达到2.5亿亩以上和2.8亿亩左右,小麦、玉米、水稻的先进栽培技术推广面积各1亿亩左右,地膜和塑料大棚的覆盖面积达到6000万亩。
林业。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活动,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切实保护和有效利用现有森林资源,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大力开展营林建设。五年内,造林3.75亿亩,封山育林1.8亿亩,新增森林面积2.7亿亩。1995年,森林覆盖率要由目前的12.9%提高到14%左右;抚育中幼林2.49亿亩,迹地更新面积达到7950万亩;重点建设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等,以及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畜牧业。稳定增加猪肉产量,积极发展食草型、节粮型畜禽。猪的存栏数稳定在3.5亿头左右,努力提高出栏率;牛羊禽兔肉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由目前的近20%提高到25%左右。1995年,肉类总产量达到3000万吨,比1990年增加200万吨。要进一步发展国营农场和城市郊区的奶牛饲养,以及蛋和肉鸡工厂化生产,加速开发南方草山草坡,抓紧北方牧区草原建设,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积极发展草原畜牧业。综合开发饲料资源,扩大饲料工业生产能力。
水产业。大力发展海水、淡水养殖,积极开发外海和远洋捕捞,加强水产品的加工和综合利用。1995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450万吨,比1990年增加232万吨。着重抓好增产潜力大的中低产鱼塘的改造和配套工程建设,继续建设和完善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基地,加强渔政管理,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扩大东海、黄海外海的中上层鱼类和南海鱼类资源的开发。
乡镇企业。认真贯彻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乡镇企业要进一步调整结构,改进产品质量,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1995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4000亿元,比1990年增长66%。对不同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速度,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特别要扶持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乡镇企业的引导和管理,逐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从事采掘业的乡镇企业,要注意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
(二)水利建设
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努力提高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防治水土流失。巩固和改善现有水利设施,增加农田浇灌面积。五年内,新增浇灌面积3000万亩。要着手建设一些跨流域的调水工程,逐步缓解华北和其他重点缺水地区、缺水城市的供水困难,努力解决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五年内,继续建设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堤防加高加固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重点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进一步治理洞庭湖、鄱阳湖、太湖,以及黄河中游、长江上游等重点水土流失区,开工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万家寨水利枢纽和引黄入晋工程。继续抓紧长江三峡工程项目的审查。加强重点农业开发区和荒地滩涂开垦中的水利工作。
(三)能源工业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把节约放在突出位置。1995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1.72亿吨标准煤,比1990年增加1.32亿吨,平均每年增长2.4%。五年内,全国共节约和少用能源1亿吨标准煤。
煤炭。加快统配煤矿的建设,同时促进地方矿、乡镇矿的改造和提高。1995年煤炭产量达到12.3亿吨,比1990年增加1.5亿吨。建设的重点是,继续建设内蒙古霍林河、伊敏、元宝山、准格尔等大型露天矿,建设大同矿区、神府东胜矿区以及东北地区的铁法、双鸭山矿区和华东、中南地区的兖州、淮南、永城矿区等一批在建项目;新开工建设陕西黄陵矿区、宁夏灵武矿区和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矿等项目。同时,加强现有煤矿的技术改造,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程度。
电力。实行因地制宜、水火电并举和适当发展核电的方针。要重视水电建设,认真贯彻大中小相结合、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方针。要在水力资源丰富的黄河上游、长江干支流和红水河流域加快水电的开发。火电建设,积极建设矿区电厂、沿海沿江港口电厂、铁路沿线和负荷中心电厂,并积极发展热电联产。五年内,重点建设四川二滩、广西岩滩、云南漫湾、湖北隔河岩、湖南五强溪、西藏羊卓雍湖、青海李家峡等水电站,以及伊敏、元宝山、绥中、上海外高桥、常熟等火电厂和秦山核电二期工程。在安排好电源建设的同时,搞好电网工程的建设。努力加强农村电力建设。1995年,发电量达到8100亿千瓦小时,比1990年增加1920亿千瓦小时。
石油和天然气。石油,贯彻稳住东部地区、发展西部地区的方针。重点抓好大庆、胜利、辽河等主力油田的勘探和开发,保证东部地区原油的稳定增产。集中力量加强以塔里木为重点的西部地区的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并积极创造运输条件,努力增加产量。同时,积极进行海上和极浅海、滩涂地区油气田的勘探和开发。天然气的生产建设,要以四川地区为重点,并进一步加强陕甘宁盆地、河南中原地区、东北松辽盆地和南海海域等地区的勘探与开发。1995年,全国原油产量达到1.45亿吨(其中海上500万吨),比1990年增加7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200亿立方米,比1990年增加48亿立方米。
(四)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
交通运输的建设要着眼于2000年或者更远一点时间国民经济发展对运力的需要,搞好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以增加铁路运力为重点,同时积极发挥公路、水运、空运、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并使各种运输方式衔接配套。运输、邮电的建设,都要贯彻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
铁路。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旧线进行改造,在一些重要线路逐步实现内燃化、电气化,以及有选择的重载化,逐年减少“限制口”;同时加快煤炭运输干线、新的南北干线,以及西北、西南地区干线的建设。重点建设大秦线二期、神府煤田外运通道、宝中线、集通线、侯月线、南昆线、京九线、浙赣复线、焦柳复线、兰新复线以及京广、京沪、哈大、成昆线电气化等。在保证重点铁路建设的同时,在国家统一规划下,提倡中央、地方合资建设铁路,鼓励发展地方铁路。1995年,铁路货运量达到16.5亿吨左右。
公路。重点建设国道主干线,特别是京广、京沪、沈哈、陇海干线,以及沿海运输繁忙地带的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公路。相应建设省级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公路建设。有重点建设其他公路。
水运。加强沿海港口建设,装与卸要并举安排,建港和疏港以及港后腹地的运输能力要系统加以考虑。建设的重点是南北海上运输主通道的枢纽港,特别是煤炭、集装箱、陆岛滚装和客运等专业运输系统的码头。大力发展内河航运,建设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续建西江整治等工程。进一步扩大远洋、沿海和内河的水运能力。同时,加强工业密集区域和重点开发区的航运建设。1995年,沿海港口吞吐量达到6.5亿吨。
民用航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续建上海虹桥、昆明巫家坝、海南三亚、武汉天河等机场,新开工首都机场航站区。加强航行系统和空中管制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增加干线和支线的空运能力,合理规划航线网络,根据需要开辟新的航线。国际航线主要巩固现有航线,提高竞争能力。增强通用航空的作业能力。
邮电通信业。要加快发展长途电话自动化,提高电话普及率,逐步形成方便迅速的通信网络。重点建设沪闽、榕穗、京沈哈等光缆干线工程,北京、天津、上海和省会城市的市话网扩建工程。五年内,新增电话交换机1500万门,其中市话1000万门;新增长途电话电路15万条,长途自动交换设备40万路端;新增光缆干线8000公里。1995年,邮电业务总量达到800亿元,力争1995年电话普及率达到2%以上。
(五)原材料工业
钢铁。要通过对现有企业的改造和扩建,提高技术水平,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增产短缺品种和提高产品质量;并加强矿山和辅助材料生产能力的建设。重点续建宝钢、武钢、攀钢、马钢、天津无缝钢管厂和太钢尖山铁矿等,新建宣钢近北庄、重钢平川、鞍钢齐大山等铁矿,以及武钢三炼钢、梅山热轧、本钢冷轧等项目。同时,加快一些重点钢铁企业的技术改造。1995年,钢产量达到7200万吨,钢材产量5950万吨。按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生产的钢材,由1990年的40%上升到50%,板管比由37%上升到40%,连铸比由22.4%上升到35%,吨钢综合能耗由1.63吨标准煤下降到1.55吨标准煤。
有色金属。把发展铝特别是氧化铝放在优先地位,积极发展铅锌,创造条件发展铜,适当发展其他有色金属。加强矿山建设,使采矿、选矿、冶炼和加工能力之间趋向平衡。重点建设山西铝厂、中州铝厂、白银铝厂二期、平果铝厂、德兴铜矿、金川镍矿等。
化学工业。主要发展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产品,努力改善氮、磷、钾肥的比例关系。积极发展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产品。重点建设贵州瓮福、湖北黄麦岭和大峪口矿肥结合工程,云南高浓度磷复肥工程,以及吉林、内蒙古、陕西渭河和江西九江等化肥项目。1995年,化肥产量(标准肥)达到1亿吨以上,农药23万吨,烧碱400万吨,纯碱520万吨。
石油化工。主要发展重质原油和渣油的深度加工,努力增产轻质油品。根据原油和资金的可能,重点建设吉林、广东茂名、北京、天津、新疆、广州等乙烯项目和辽阳石油化纤二期等化纤工程。1995年,乙烯产量达到230万吨。
建筑材料。努力调整结构,发展优质水泥和优质平板玻璃,发展非金属矿产品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实施建材节能综合工程,加快墙体材料的革新,增加建材产品出口。1995年,水泥产量达到2.3亿吨,平板玻璃1亿重量箱。重点建设铜陵、江南等水泥项目。
森林工业。要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合理采伐,加强老林区基地恢复建设,加快新林区开发,积极发展林产工业和林区造纸,加强木材综合利用,生产各种林产品。1995年,木材产量达到5700万立方米。
(六)地质勘查和气象
地质勘查,要贯彻保证基础地质、加强普查、择优详查、对口勘探的方针。积极开展磷、硫、钾等矿产资源的勘查,为化肥生产上新的台阶提供资源保证。进一步做好为农业服务的区域农业地质工作和水文地质工作。加快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查,增加可供开发的油气储量。以增加煤炭精查储量为重点,加快大中型矿井和前期准备矿区的勘探工作。从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出发,优先安排紧缺矿种的地质勘查工作,兼顾一般矿种。围绕大江大河、交通干线、重要城市、骨干工程和重要经济区的开发和建设,开展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与评价,加强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和预报。努力提高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加强气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御能力。继续进行中期数值预报系统和气象卫星地面接收处理系统两大工程的建设。努力提高国家级天气预报的水平,使可用预报从现在的2—3天延伸到5—7天。开始建设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和大气、水文监测自动化系统,进一步完善气象、水文信息网络。紧紧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和重点骨干工程的建设,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水文服务。
(七)电子工业
大力推广电子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用电子技术不断改造原有的传统工业,从而促进电子工业的发展。不仅要努力发展硬件,同时要努力发展软件。特别是加强集成电路和计算机的发展,积极发展微电子、计算机、通信技术和设备,继续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重点建设微电子科研生产联合体、计算机集团公司、软件和应用开发生产基地、通信系统设备科研生产基地等项目。加强电子元器件、专用高精密设备和仪器、专用材料的研制和生产,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大力发展程控交换、光纤、卫星、微波等通信产品。提高消费类电子产品配套生产能力和零部件国产化程度,开发新的消费类电子产品。1995年生产数字程控交换机360万线,微型电子计算机30万部,彩电1200万部,录像机机芯150万—200万套。
(八)机械制造工业
重点是加强联合改组和技术改造,优化行业结构,扩大专业化协作,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努力开发新品种、新产品。首先要围绕上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成套的和系统地发展所需的各类先进、高效、节能的新型机电设备,努力提高质量,保证交货日期,积极降低成本,合理定价,全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其次要着力抓好基础机械、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的技术改造;增强重大技术装备的成套制造能力,包括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发电机组的国产化和配套能力,50万伏输变电设备制造能力,大型连轧连铸及大型矿山设备能力,以及发展500万吨炼油设备、30万吨乙烯设备;为农业和林业提供先进、适用的机械化设备。围绕节能、节材、节水的设备更新,扩大已开发的节能产品,进一步开发新的节能产品。积极扩大机电产品的出口,逐步提高出口机电产品的档次和质量。
汽车制造工业,加快发展轿车工业和轿车零部件工业,提高配套能力和国产化程度。重点建设一汽、二汽和上海的合资轿车项目。同时,继续完成国家重点建设的重型车、轻型车项目。1995年,生产各种汽车90万辆。
船舶工业,努力提高大中型船舶的制造和修理能力,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增加船舶出口。要提高船舶的国产化配套水平,并使能源运输等主要民用船舶和海洋石油平台的性能达到国际水平。
航天航空工业,要大力发展民用飞机和民用卫星,特别是国内航线所需的干线和支线飞机。同时,进一步扩大民用飞机国外转包生产和承揽民用卫星对外发射服务。
(九)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
积极推进国防军工技术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继续跟踪世界先进科学技术,努力提高国防科技自行研制的能力和水平,有重点地加强新武器装备的研制,提高军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调整国防科学技术力量,有重点地加强科研、试验、试制手段的更新改造,促进科研手段与技术发展同步更新。努力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国防科研项目。进一步调整国防工业结构,加强军工企业转产民品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工作。继续加强国防重点工程的建设。
(十)轻纺工业
主要是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改组改造,大力调整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门类,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发展轻工纺织原料的生产,特别是增加合成纤维、合成洗涤剂、造纸等原料的产量,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原料生产基地。重点建设福建青州造纸厂、江苏仪征化纤公司工程等项目。积极推广新技术,抓住一批基础产品和出口拳头产品,进行开发和改造。要使一批骨干企业和重点出口企业的生产手段尽快得到更新,努力使轻纺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加工深度达到新水平。五年内,开发新产品、新品种8000种。1995年,机制纸和纸板达到1550万吨、原盐2800万吨、糖670万吨、合成洗涤剂210万吨、卷烟3400万箱、化学纤维200万吨、纱485万吨。
(十一)建筑业
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大力提高建筑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要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监督体系。从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到建筑产品和建筑机械制造,都要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着重开发和推广节能、节地、节材的住宅体系,高效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地基基础和地下工程技术,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建筑防水技术,城市综合抗灾技术等。积极推进建筑机具更新与国产化。充分挖掘现有潜力,整顿建筑市场,改善建筑队伍的素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1995年,房屋建筑竣工面积达到12亿平方米。
(十二)商品流通
消费品流通,199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3300亿元,比1990年增长61.1%。要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的需求,大力组织好基本生活消费品的收购和供应,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商业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销售,在质量性能、品种规格、花色款式等方面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活跃和繁荣市场。进一步发挥国营商业企业、供销社的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掌握重要消费品的批发权,继续发挥其他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作用。支持农民举办合作商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国家要建立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加强仓储设施和商业网点的建设,重点解决粮食等仓储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推广包装、保鲜、加工、储运新技术。要继续搞好再生资源的回收、代用和综合利用。
生产资料流通,要按照产品的重要程度和保证重点生产建设需要的原则,采取指令性计划分配、合同定购、产需衔接、定点定量不定价和自由购销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主要生产资料的流向。要继续发挥国营物资企业的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在加强对全社会物资流向宏观调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的作用。改造和新建一批大中型仓储设施和供销网点。加速物资流通速度和减少中转次数,提高物资流通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大力开展物资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
四、“八五”期间地区经济发展的布局和政策
“八五”期间,要按照今后十年地区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与全国统筹规划、沿海与内地、经济发达地区与较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地区经济朝着合理分工、各展其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尽可能地利用本地区的优势(包括资源、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优势),发展面向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优势商品。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防止追求大而全的地区经济体系,更不能搞地区市场封锁。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利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一)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
这些地区要根据经济技术水平较高而资源相对缺乏的状况,在加强对传统工业改造的同时,大力开拓新兴产业,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现代化的步伐。主要任务是:
——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现有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高、精、尖、新等层次较高的产业和产品,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这些地区机械电子工业、轻纺工业的优势,积极生产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优质名牌产品。
——有计划地将消耗能源和原材料高、运量大的产品的发展项目,转移到能源充裕和资源富集的内地,以逐步缓解能源、交通紧张的状况。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沿海地区的铁道、公路、港口、航运、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的紧张状况有比较明显的改善。
——积极稳步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在保证粮棉产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提高高附加价值农产品生产的比重,稳步发展创汇农业。继续搞好农产品商品基地的建设。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
——继续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更好地发挥外引内联双向辐射的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包括金融、保险、信息、旅游、咨询、房产以及生活服务业。
(二)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
发挥内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能源、原材料工业建设和农牧业的开发,特别要注意发展本地有特殊资源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的行业和产品。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城市和地区,积极发展知识技术密集产业和新兴产业。
——加强以山西为中心,包括内蒙古西部、宁夏、陕西和河南西部在内的煤炭基地建设,加快黑龙江、内蒙古东部、安徽、贵州等煤炭资源的开发;在煤炭基地附近建设一批大型矿区电厂,综合开发黄河中上游、长江上游地区的水资源;加速冶金、化工、建材原料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并配套建设加工工业基地。
——大力发展农林牧业生产。加强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豫皖平原、江汉平原、四川盆地和宁夏、内蒙古灌区等农业商业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粮、棉、油和糖料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加工能力;加强草原、牧区建设,积极发展畜牧业和畜牧产品加工业。加快平原绿化工程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邮电业的建设。积极推进现有铁路干线的电气化改造,同时加快煤炭运输干线和西部重要干线的建设。发展公路建设,重点建设国道主干线,相应建设省、区干线和县乡公路。加强对长江干流的港口、航道建设。
——依托大城市,建立一批新兴产业的知识技术密集区。加强对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一般工业品的生产能力和水平。重视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着重发展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国际市场需要的产品,努力发展边境对外贸易。
——加强对原三线地区军工企业的调整和改造。充分发挥这些地区国防军工和科研力量的优势,有效地推进军民结合和军用技术向民用工业的转移,促进军工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把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妥善结合起来,逐步改变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状况,使之同全国经济发展相适应。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继续实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他们经济和文化的较快地发展。
——大力发展农林牧业生产。增加稳产高产农田,努力提高粮食自给率。加强草原、牧区建设,保护现有草场资源,积极解决牧区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逐步改善农牧业生态环境。继续建设内蒙古、宁夏河套地区商品粮基地,逐步开发西藏“一江两河”流域,建设内蒙古、新疆、宁夏甜菜基地,以及广西、云南蔗糖基地和新疆棉花基地。积极发展海南、广西、云南的热带经济作物。
——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和邮电业。重点改造兰新、南疆以及西宁至格尔木等铁路,新建南昆、集通等铁路。与此同时,加快公路和民航运输的发展,逐步完善区域运输网络。
——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重点加强内蒙古、宁夏、新疆、贵州的煤田开发和新疆石油的勘探开发,逐步建设黄河上游、乌江流域、红水河流域、澜沧江流域水电和有色金属基地,开发云南、贵州磷资源和青海钾盐资源。
——有重点地发展具有本地优势和特色的加工工业,大力发展民族特需产品生产。落实民族贸易优惠政策,改善民族贸易。同时,加快陆地边境口岸的建设,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和边境贸易。
——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努力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大力进行科学普及和适用科技的示范推广,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发展民族医药,改善群众的医疗条件。
(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要坚持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方针,继续贯彻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政策措施,增强这些地区经济自立致富的能力和经济内在活力。经过五年努力,基本上解决现在尚属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
——加强农业建设,改善农、林、牧业的生产条件。积极推广增产效果显著的适用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达到粮食基本自给。利用山地优势,发展林果业。
——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选好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科技和销售服务,带动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
——加强贫困地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生产和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国家对贫困地区继续发放“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低息贴息贷款;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工作,贫困地区要合理利用扶贫资金和物资,以发挥较好效益。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采取签订合同、联合开发项目、合办企业等形式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并从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
(五)地区经济协作和联合
在全国统一规划和政策指导下,提倡各地区之间按照互惠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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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2004〕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安徽省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储备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中提取的收入;
(二)省财政预算划拨收入;
(三)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调剂收入;
(四)社会捐赠收入;
(五)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收益;
(六)其他收入。
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的60%作为省级社保专项补助资金,40%作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补助资金。

第四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统一收缴和管理。
省财政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省级社保专项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省级社保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五条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由有关企业按照规定缴入省国库指定科目,并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将其中60%划拨到省级社保资金专户。 省财政预算划拨收入、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调剂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收益和其他收入直接缴入或者划入省级社保资金专户。

第六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按照基金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在企业改组、改制中,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首先由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补充;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可动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收益;收益不足的,可动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本金;仍不足的,申请财政预算追加。

第七条当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下列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时,由省级社保专项资金补充: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就业和再就业资金。

第八条申请使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应当根据用款规模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一)使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二)使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应当报分管省长批准;
(三)使用额度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应当报省长批准;
(四)使用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当报省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批准使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批准的使用额度和规定用途拨付资金。
第十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本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值增值。
省级社保专项资金本金除转存国有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第十一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管理,每年年终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二条省级社保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接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对违反规定使用省级社保专项资金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省属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净收益用于补助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其缴拨、申请、审批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

教语用[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相关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国家语委委员单位:

  现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是党中央以全党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对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凸显了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我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制定并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备条件,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深刻学习把握《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要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本地区各级政府切实担负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能,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相关干部考核和教育督导范围,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要努力推动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机关行文规范、新闻出版编校质量、广播影视制作播出质量、工商行政监管和城市市容管理等范围。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把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把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



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附件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六)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七)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第三章 重点工作

  一、推广普及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二、基础建设

  (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四)语言数据库和语料库建设

  (五)语言国情调查

  三、督查服务

  (六)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七)国家语言应急服务和语言援助服务

  (八)手语盲文规范和推广

  四、能力提升

  (九)构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

  (十)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一)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科学保护

  (十二)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记录和保存

  (十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

  (十四)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抢救和保护
  六、文化传承

  (十五)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

  (十六)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合作交流

第四章 创新与保障

  一、创新理念思路

  二、创新工作机制

  三、创新管理服务

  四、扩大对外开放

  五、强化人才保障

  六、提高科研水平

  七、加大宣传力度

  八、保障经费投入

序 言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都对语言文字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树立和增强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一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视野、改革创新,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强语言文字基础建设和管理服务,增强国家语言实力,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服务教育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

  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完善语言文字法律制度规范,加强宏观政策指导。要增加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培训测试及评估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树立各民族语言文字都是国家宝贵文化资源的观念,有针对性地采取符合实际的保护措施,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语言文字工作要创新理念和体制机制,要自觉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主动结合教育、文化、传媒、信息、商务等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坚持监督检查和服务社会并举。科学规划各种语言文字的定位和功能,妥善处理语言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得到加强。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语言实力显著增强,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列入普法教育内容,增强教师、机关工作人员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全体国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

  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到2015年,普通话在城市基本普及,在农村以教师、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社会基本普及,全国范围内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

  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到2020年,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要求,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大《汉语拼音方案》的推行力度。加强学校汉语拼音教学。充分利用汉语拼音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进一步发挥其在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领域,以及信息处理、国际交往、国际汉语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中的作用。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妥善处理语言文字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深入研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和施行的规律,积极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应用的社会服务工作。

  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标准的统筹管理,健全语言文字标准的层级和体系。加快制订、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标准、应用能力标准、评测认证标准、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标准、外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重点建设教育、信息处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辞书编纂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及时开展标准的复审、修订等工作。

  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加强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开展以语言文字处理为核心的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建设语言文字数据库、资源库和学习平台。

  (三)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材、图书(特别是辞书)、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和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推进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工作。

  加强社会语言生活监测和引导。引导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打造社会语言生活监测平台,跟踪研究语言生活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纠正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建设语言文字应用咨询服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使用等的咨询服务。

  (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立和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提高全社会对语言文字学习的重视程度,促进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升。

  受过初等教育的国民普遍具备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的应用能力;具有中等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国民,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具有较好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表达、沟通的能力。全社会语言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正确处理各种语言文字关系。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努力营造守法、健康、和谐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

  增强全社会的语言资源观念和语言保护意识。积极开展树立语言资源观念和科学保护意识的各项公益性活动。

  加强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语言资源数字化建设,推动语言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合理利用语言资源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建立和完善语言资源库,探索方言使用和保护的科学途径,用现代技术手段记录保存少数民族濒危语言。

  (六)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作用。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升国民的文化素养和道德素养。

  拓展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建立民间语言文字协商机制,促进语言文字学术交流和语言文化交流,为港澳台同胞学习使用普通话提供服务。

  推进国际汉语教育。加强国际汉语教育教师培训、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继续推动汉语相关水平测试向海外拓展,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继续发挥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在国际汉语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提升中文国际地位。促进中文成为有关国际组织的正式工作语言、国际会议的会议语言,提升中文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扩大、深化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语言文化交流与合作。

  (七)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研究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争取在2020年前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及时跟踪、研究语言文字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需要和研究成果,研究制定配套的法规、规章。加强语言文字执法工作,增强公民依法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使有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第三章 重点工作

  一、推广普及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继续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完善国家级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标准,将示范校创建作为教育质量监测、高校教学评估、各级示范性学校评审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继续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调整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对尚未达标的城市加强指导、检查、督促。二类城市在2015年、三类城市在2020年完成达标验收。建立城市评估复检制度,促进已达标城市保持并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推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范围。

  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农村地区,促进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制订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进方案,开展试点,分步实施。

  推进重点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适时开展行业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评估工作。推动军队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教师、校长(园长)普通话培训。新进教师普通话水平应符合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全体教师都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园长)进行普通话培训,使其达到规定标准。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中华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列为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业务培训要求。

  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推动用人单位、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和进城务工人员输出、输入地相关部门对务工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二、基础建设

  (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统筹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相配套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加强语言文字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建设,健全规范标准层级。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重点制订和完善汉字字形及属性、普通话语音、地名、科技术语、外国人名地名译写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及评测认证标准;研究制订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标准和国际汉语教育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导中国语言文字国际标准的制订。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特别是国际标准研制人才的培养。

  (四)语言数据库和语料库建设。

  建设古今汉字全息数据库。收集整理中国古今汉字,包括国外应用汉字,理清汉字发展演变的历史,推动中国文字的历史传承、现实应用及国际传播。

  建设中国百年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数据库。收集整理中国百年来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数据库。

  建设国家语言资源动态流通语料库。继续建设面向语言资源监测的平面媒体、有声媒体、网络媒体和教育教材等国家语言资源动态流通语料库。完善现代汉语语料库。

  (五)语言国情调查。

  开展语言国情调查。调查特定地区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调查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语言使用情况,为制定相关行业语言文字政策和满足语言使用需求提供服务;调查手语、盲文等特殊语言文字使用情况,为制订完善手语、盲文规范标准,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提供服务;调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语言和外语词、字母词等的使用情况,加强对虚拟空间语言使用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开展语言普查。建立定期语言普查制度,开展普通话、汉字、汉语拼音等使用情况普查;汉语方言的种类、分布区域、使用人群和使用变化状况普查;少数民族语言及其方言的种类、分布区域、使用人群和使用变化状况普查;跨境语言的分布和使用情况普查;外国语言文字在境内的使用情况普查。争取在国家人口普查及其他相关调查中增列语言文字使用状况内容。

  建立中国语言数据库。绘制多媒体语言地图,发布中国语言国情报告。促进语言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和社会共享。

  三、督查服务

  (六)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完善社会语言生活监测平台。监测研究语言使用实态和语言生活热点,分析语言生活中的新现象,预测语言发展趋势,定期发布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并进行基于数据分析的语言战略研究。

  打造汉语汉字学习平台。整合汉语汉字规范标准及信息资源,提供资源共享、技术开放的现代化助教助学模式,服务于中小学教学、公民学习和国际汉语教育。

  建设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督查平台和测查认证系统。对传媒、出版物(重点是教材、工具书)、公共场所、信息技术产品以及汉字输入系统中的语言文字使用状况,进行规范标准符合性的测查认证和监督管理。

  建设国家语言文字咨询服务平台和语言文字应用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开展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应用业务等的免费咨询服务。加强对网络语言、新词新语等的规范引导。组织开展外语中文译名的监测、规范、审定和发布工作。

  (七)国家语言应急服务和语言援助服务。

  建立国家语言应急服务和援助机制。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制定应对国际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关键语言政策,建设国家多语言能力人才资源库。促进制订外语语种学习和使用规划。推动社会建立应急和特定领域专业语言人才的招募储备机制,提供突发条件下的语言应急服务。及时为国家有关部门就我国海域、疆域等相关地名和天体命名提供语言文字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发挥语言社团作用,建立语言志愿者人才库,广泛吸纳双语、多语人才,为社会提供语言援助。

  (八)手语盲文规范和推广。

  加快手语、盲文规范标准研制。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修订通用盲文国家标准,研制通用手语国家标准,研制手语、盲文水平等级标准和手语翻译员等级标准。根据需求,研究制定少数民族手语、盲文。加强手语、盲文推广运用。结合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培育和发展手语、盲文社会服务机构,为听力、视力残疾人提供国家通用手语、盲文翻译和语音阅读、提示等服务。加强手语、盲文基础研究。重视手语、盲文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研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作用。

  四、能力提升

  (九)构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

  推进和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加快推进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建设,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适时修订《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编写系列普通话学习教材,研制和推行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修订和完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大纲》,完善测试系统,加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推进力度。总结试点经验,修订和完善《汉语能力标准》和《汉语应用能力测试大纲》,推进汉语能力测试。

  (十)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提升幼儿普通话水平。幼儿园要创设自由、宽松的普通话交流环境,引导幼儿学会倾听并能清楚地用普通话表达,培养阅读兴趣,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中小学校要依据语文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加强识字与写字、口语交际、阅读、写作等方面的教学,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注重语言文字的综合运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听说读写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要科学设置语言文字相关课程,以提高语文鉴赏能力、文字书写能力和语言表达与交际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及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

  建立并完善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分级分类制订高校学生和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和测评办法,将口语表达、汉字书写纳入语文教学和评价范围。

  (十一)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教师资格标准中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要求。将语言文字纳入教师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提高相关职业人群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健全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职业标准。

  提倡国民发展多语能力。在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合理规划,为提升国民多种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创造条件。

  五、科学保护

  (十二)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记录和保存。

  建设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科学设计,统一规划,调查收集普通话、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的有声语料,整理保存和深入开发利用,科学保存中国各民族语言实态。

  (十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

  研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加快制订社会应用和信息化急需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做好少数民族语言的术语规范化工作。

  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数据库。收集梳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历史和文化信息,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资源库和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的大规模语料库。

  (十四)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抢救和保护。

  支持国家民委完成20种少数民族濒危语言的调查工作,出版《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丛书》。

  六、文化传承

  (十五)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

  推进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的社团活动和校外活动。组织诵写讲下基层活动,对师生进行诵写讲辅导。加强诵写讲的研究,包括诵写讲与语文教育、养成教育、青少年成长、人文情感培养等方面关系和作用的研究。探索以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教育为基础的诵写讲教育教学方法。

  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社会参与平台。继续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赛事等系列活动。举办传统节日诵读活动。通过对传统节日经典诗文、民间习俗的梳理、筛选,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运用多种形式予以呈现,增强传统节日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资源库。遴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经典诗文及反映传统节日、各民族文化的优秀篇章,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资源库,以诵读、书写、讲解等形式予以记录、保存和展示、传播,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传承体系建设。

  (十六)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合作交流。

  服务港澳同胞普通话学习和培训测试。根据港澳同胞学习普通话的需求,对港澳同胞普通话水平测试、港澳地区教师普通话培训、内地和港澳地区学生暑期普通话交流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合作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科学研究。

  推动海峡两岸语言文字业务交流。积极推动两岸合作编纂中华语文工具书工作,完善“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建设,推动两岸语言文字智库、合作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等项目的实施,举办两岸语言文字学术研讨会及语言文化交流论坛,继续开展术语和专有名词等的研究规范工作,推动异读词审音、汉语文本简繁转换系统研发、字词对应数据库研制等方面的合作。实施两岸青少年语言文化交流项目。

  鼓励海外侨胞来华学习汉语。举办海外华人华侨子弟“母语寻根”夏令营活动,实施海外华文教师普通话培训工程。

  加大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海外推广力度。深化与境外相关机构在普通话培训测试、汉语口语水平测试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拓展在境外的培训测试范围。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与国际汉语教育、海外华文教育的有效对接。

第四章 创新与保障

  一、创新理念思路

  更新工作理念。适应时代发展,积极培育和树立语言文字的新理念。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战略性文化资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资源;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备条件,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的战略需要,是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迫切要求。

  转变工作思路。语言文字工作要拓宽视野看作用,融入发展促发展,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主动与包括教育工作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探索新的事业发展增长点和工作着力点,在提供支撑和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推进自身的发展。

  完善工作内容。语言文字工作要自觉履行“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基本职责,努力实现工作内容的拓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坚持监督检查与社会服务并重;要注重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注重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质量水平的提高,加大投入力度,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扎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注重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主导责任,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职能,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语委议事机制。建立健全语委全体会议、语委咨询委员会、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及专家委员会,以及各专业机构、专项工作组等制度或组织。充分依靠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专家群体的才智和作用。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及相关领域学术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支持其开展或参加语言文字方面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业务培训、合作交流、维权自律等活动。

  三、创新管理服务

  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督查范围,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和细化执法程序和标准,切实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尊重和依靠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健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机制。

  建立长效协调督查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干部考核范围。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机关行文规范、教育督导、新闻出版编校质量、广播影视制作播出质量、工商行政监管和城市市容管理等范围,并建立相应机制或制度。

  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和改进行政督查的方式和手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实效。探索并建立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自律等综合手段实施督查的新体系。建设基于数字网络技术的,覆盖广泛、查询便捷的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应用监督检查与服务网络平台,实行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

  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协作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为经济、民政、国土、民族、外交、国防等部门提供语言文字业务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核心利益。通过与学校、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合作,为相关行业提供语言文字方面的专业培训、职业培训和评估测试等服务。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各种媒体和相关社会活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语言文字咨询服务和应急援助。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结合文化产业发展,注重开发语言资源,支持发展语言产业,为社会提供多样化语言文字服务。

  四、扩大对外开放

  进一步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语言文字的对外交流和传播,扩大中华语言文字的国际影响力,拓展中华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建立健全与相关涉外机构、对外传播机构的协作关系和协作机制,通过孔子学院教学、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活动、高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对外汉语培训、对外传播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报道,以及节目交流、民间外交、青年交流活动等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主动地对外传播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中华文化,为展示当代中国和平发展的国家形象和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理解信任发挥积极作用。

  五、强化人才保障

  创新管理队伍培训方式。建立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中央普通话进修班”,实施中青年骨干海外研修计划、语言文字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和专题研修、测试员提高培训等项目,对语言文字专兼职管理队伍开展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和测试员队伍。以现有资源为基础,建立国家级培训基地。

  加大专家队伍培养力度。通过科研资助、出国研修、重点培养等方式遴选培养一批优秀的语言文字专家,改善工作条件,完善用人机制,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术理论和政策研究、规范标准研制和咨询服务中的作用。

  健全奖励制度。对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六、提高科研水平

  发挥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围绕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规范标准,以及社会语言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为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强科研管理和机构建设。积极整合相关研究力量,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重点建设好国家语委科研基地。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提升科研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重视研究成果的共享和社会应用。

  加强应用语言学学科建设。注重培养、扶持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物,支持其开展学术、业务研究与创新。提升学科地位和学术影响力。促进语言学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的现代化。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开展研究,鼓励协同创新。

  七、加大宣传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和普法教育内容。继续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推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提高普通话普及程度。编写有关语言国情、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等系列普及丛书。

  构建宣传体系。加强语言文字网站、报纸、期刊和出版物等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对社会关注的语言文字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营造有利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规范使用的社会环境。

  八、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推动各级财政加大对本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增加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经费投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地区间建立对口支援和互利合作关系。设立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基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企业、团体、个人捐赠。

  本规划纲要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协同单位是语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把落实本规划纲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好语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全力推进本规划纲要的落实。